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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以臺教人(四)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19-09-20 22:17:27 點閱: 814 (2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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