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6-29 11:53:11 點閱:9
一、宗 旨: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基金會),為 提昇並鼓勵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美的發展,特設置本 辦法。
二、公 告:本獎勵學金的頒發為一年一次,於每年的九月前刊登 公告於本基金會公開資訊並發函通知各合約醫院及學 校。
三、 申請日期: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。(以郵戳為憑,逾期 不受理)
四、申請資格: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 術治療的心臟病童。
五.申請手續: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,備齊所需之文件於 9 月 316日(三)前,交至學習城堡-洪郁婷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