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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」第一點、第五點、第九點,名稱並修正為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10-06 14:56:41 點閱: 415 (21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檢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」第一點、第五點、第九點及法規全文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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