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3385B號令修正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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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0-07-01 15:0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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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
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083385E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|